
书接上回。
虽然当年吴云莺是个大美女,而此时的吴云莺已经成为一个体态臃肿的妇女,她当时既不考虑找工作,也不想再嫁,独自过着一份优哉游哉的日子。为了打发时光,每月的初一十五她必去寺院烧香拜佛,回家后闲着无事也念念经文。时间一长,就和寺院里的不少女居士熟悉起来,这些女人很快就互相熟悉了,大家就相约搞一个十二人的聚餐会,轮流做东,也是每月两次。
这个月的上半月,轮到吴云莺做东。地点是聚餐会的发起人殷玉蓉选择的,是位于惠福区铜匠街赵宅。那里不是饭馆,但其主人赵公望曾做过“南天王”陈济棠的厨师,烧得一手绝好的粤式菜点,都是外面馆子里吃不到的。

赵老爷子有四子一女,只有小女儿赵幼望喜好做饭,十年下来,赵幼望得其父真传,用赵老爷子的话说,其烹饪水平“已经可以做公馆的厨师了”。赵幼望的丈夫是广州知名中医蒋永铨,赵幼望娘家,老公家都有钱,便在家当全职太太,一应家务杂事自有女佣操持,她则每天下厨为家人烹制几样菜点,乐此不疲。后来她的名声就传出来了,亲朋好友闻知赵幼望厨艺了得,经常找借口来吃饭。
新中国成立后,赵家的状况也有所改变,因老爷子中风瘫痪使得家中开支甚大;蒋永铨则去军队工作,他的关系转到了部队,算是一名军医,收入自然不如在医院,赵幼望只好放下架子,隔三岔五为那班吃货朋友整治一两桌菜点,虽然收费但不贵,相当于中档饭馆的价格。这种事儿对于吃货来说简直是打着灯笼也难找,许多吃客四处托人找关系,就为品尝一次“赵家菜”。

殷玉蓉找了三个多月的关系,总算找到一个跟赵幼望说得上话的朋友,在元旦前就挂号排队,直到这时方才轮到。因为赵幼望做私房菜有规矩,只提供晚餐,六点钟开宴,八点钟结束,没有丝毫通融。而且赵幼望还有个规矩:非老朋友级别的熟客,只接待一次。可越是如此,来吃的人就越多。
那晚,这几个吃完饭离开赵家已经八点多了,由于天色已晚,姐妹们只好互相道别,各自回家。该案受害人吴云莺的住所离赵家比较近,白天坐公交的话不过四五站路,但那时的公交停得早,这时候已经没了,她就叫了一辆黄包车。吃饭的时候吴云莺喝了一瓶葡萄酒,很是兴奋,心情也好,到家后随手掏出一张两万元的钞票给了车夫老郭,让老郭快点拉她回家。

吴云莺的房产建于蝴蝶巷的尽头,与邻居的住宅相连,进门有个二十来平方米的院子,居室是一幢两上两下的西式洋房,不大,但式样别致,小巧玲珑。这么大房子就她一个人住。可她刚刚被车夫拉回家,就听见有人敲门,因为是刚刚下黄包车,吴云莺以为自己在黄包车上遗忘了啥东西她想都没想,也不问一声“哪位”,直接就把大门打开了。定睛一看,不是老郭,而是一个陌生男子。此人还是“叶志仁”。“叶志仁”朝吴云莺上下打量一阵,用一种初解放时公家人的口吻问道:“这里是蝴蝶巷51号吗?”
吴云莺一听对方那腔调,点头一迭声地说:“对,这位同志,您是”
“叶志仁”从中山装左侧上衣袋里掏出一个漆面紫色本子,就这么夹着递到吴云莺眼皮底下:“识字吗?这是我的证件!”

吴云莺虽然没上过学,但也识得几个字,拿着张报纸磕磕巴巴勉强还能念得下来。借着门口的路灯光,她看见那本子的下方印着一行金字“广州市公安局”,登时一个激灵,哪里还敢看被对方手指挡住的其他文字?“叶志仁”手掌一旋,本子翻了个身,封底向上,另一只手搭上去翻开就往她面前送:“你再看看里面……”
后来知道,“叶志仁”掏出来的本子不过是个自行车牌照。当时老百姓穷,家里有辆自行车已经算是拥有一份重要财产了,当时必须去公安局登记并领取牌照。牌照有软、硬两种,软牌照就是“叶志仁”手里的漆面本子。由于是公安局颁发的,所以封面下方印着“××市公安局”字样。现在,“叶志仁”用这个不知从何处获得的本子作为作案工具,他把本子翻开,递到吴云莺面前——也就是鼻子底下,让她看里面。里面是什么呢?吴云莺根本没看清楚,因为她已经着了对方的道儿。

“叶志仁”的迷药这次下药的量比较大,抑或吴云莺有过敏体质什么的,反正在几个受害人中,她的反应应该是最强烈的,事后她竟然什么都记不得了。“叶志仁”这个恶魔呢,只要有合适的机会,就要丧心病狂地劫财又劫色,连吴云莺这么一个半老徐娘也不肯放过。
一个小时后,吴云莺迷迷糊糊睁开眼睛,发现自己躺在床上,竟是赤身裸体,头发蓬乱,不禁大为惊慌。回过神来,这才想起先前有人敲门的那一幕,但思维尚未完全恢复,她穿上衣服勉强起身,想打开电灯,忽然发现卧室里一片狼藉。吴云莺从小混迹江湖,十八岁上被刘某抢往南洋做小老婆,经历丰富,可以说是见多识广,如果单单失身的话她可能不会声张。可是,现在一看室内这副景况,便知那个中年男子已经进行过抄家式的扫荡了,不禁大惊失色。她立即冲到院子里就扯开嗓门大叫“捉强盗”——而从时间上推算,而“叶志仁”至少已经离开半个小时了。

此时是晚上九点,一干邻居都已早早上床歇息了,吴云莺这一嗓子穿透力极强,邻居纷纷开灯出门查看。巷子里有个邻居以前当过警察,后来改行做起了生意,他是懂行的,马上提醒大伙儿不要进入吴家,注意保护现场。正是由于他的提醒,这才使专案组刑警提取到了案犯的指纹和脚印,断定此案确系“迷魂恶魔”所为。
专案组长谭钧宣带人抵达后跟守护现场的分局、派出所沟通了情况,当即作出布置:专案组负责勘查现场以及跟受害人谈话,分局、派出所的六名同志负责走访巷内一干邻居,要求每户必访,不放过任何细节。

勘查现场后,专案组让受害人清点被劫财物,吴云莺一边清点一边哭泣。她的损失实在太大了,除了美金、人民币的存折没被案犯发现,她随身佩戴和藏于家中的十七件黄金、白金首饰,八根金条,一个北宋大内鎏金银怀炉,两块手表,一百二十万元现钞悉数遭劫。案犯落网后,警方认定总计折合想现在的人民币七千万元。
3月3日,专案组对新发生的案情进行了缜密分析,认为该案跟之前三起同类案件相比,作案手法相同,都是以迷药使受害人意识模糊,但是也有不同,一是竟然胆大妄为入室下手,二是案犯在选定作案目标上似乎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诡异。

之所以这么说,在此之前三起案件的四个受害人,无论是凌兰馨、袁美雯还是那对姑嫂易鸿莉、纪佩兰,都是外貌靓丽、珠光宝气,相当于额头上贴着“财”、“貌”两个标签才被“叶志仁”盯上,可眼下这起案件的受害人吴云莺却跟之前四位迥然不同:论年龄,年届四十,半老徐娘;论容貌态臃肿,目不忍睹。但论财富堪称首位。
可问题在于,吴云莺一直保持刻意低调,外出的时候都是最平民化。可恰恰是她被案犯作为下手目标,这不是奇怪了吗?据此,专案组认为,吴云莺成为受害者,可能是事先选定的,他对这个作案对象的相关情况是有所了解的。那么,案犯是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吴云莺的?警方分析认为,案犯应该是通过邻居了解吴云莺的,很有可能是案犯跟某个邻居串通,共谋作案。

因此专案组组长谭钧就定下了调查方向:“今天我们全体出动,去蝴蝶巷走访!走访蝴蝶巷的每一家居民,收集相关情况”。希望以此发现破案线索。
一天调查下来,还真的发现了一个嫌疑对象, 蝴蝶巷25号有个叫张麦丰的四十二岁的单身汉。这人早年当过兵,作战负伤后退伍。原先他是个穷汉,住的是破草房,不想回来后竟然在蝴蝶巷买下了一座小院落,还娶了个老婆,过起了一份安逸日子。有传言说他在跟土匪打仗时发了一笔横财,所谓负伤也是自伤,乃是为了顺利退伍,以便带着那笔横财回广州。

未完待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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